身心障礙手冊申請辦法
2020-11-12申請手冊
1.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。 2.至政府指定之醫院或場所辦理鑑定,經鑑定為身心障礙者。 | 1.身心障礙鑑定表。 2.一吋半身照片四張。 3.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。 4.身份證正本及影本。 5.個人印章。 | 備齊資料後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鄉鎮市公所民政課,等候通知。 |
換發手冊
若原本領有之身心障礙手冊遺失或損毀者補發辦理。
請備齊下列資料:
1.可由本人或他人代理辦理 2.一吋半身照片二張。 3.全戶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。 4.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辦理。 |
補發手冊
原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申請複檢、後續鑑定或變更身心障礙類別等級及戶籍異動者。
請備齊以下資料:
1.原來持有之身心障礙手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