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輔具補助申請辦法
2020-11-12補助對像
原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申請複檢、後續鑑定或變更身心障礙類別等級及戶籍異動者須具備資料:
.原來持有之身心障礙手冊
.一吋半身照片二張
.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辦理。
申請項目
A.四輪電動代步車
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 | 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 | 最低使用年限 | 補助資格 |
NT 40,000元整 | NT 20,000元整 | 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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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電動輪椅
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 | 非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 | 最低使用年限 | 補助資格 |
NT 50,000元整 | NT 25,000元整 | 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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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資料
申請補助應備資料如下:申請文件下載
1.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(重度肢障)。 2.全戶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一份。 3.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一份。 4.使用者與商品合照一張。 5.診斷證明書一份,須加註「宜採用電動代步車」或「宜採用電動輪椅」 6.復健科開立「評估報告表」一份。 7.申請書一份,個人私章。 8.領款收據一份。 9.購買切結書一份。 10.購買發票或收據一張(註明廠牌、型號、序號)。 11.低收入戶證明(非低收入戶免附)。 12.委託書一份(若本人無法親自前往辦理申請手續,須填寫委託書)。 |